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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軍事思想蘊含的戰爭觀

中國古代軍事思想的戰爭觀 無古不成今。“以史為鑒”、“古為今用”,是軍事家、名將增加知識、開發智力的重要途徑,是豐富、深化和發展軍事理論的必要條件。 毫無疑問,中國古代社會的戰爭觀,因其產生的社會政治、經濟基礎,戰爭樣式及作戰方法的巨大差異,必然受到當時特定歷史條件的限制和制約。但是,中國古代兵家的戰爭觀念,是我國軍事文化的源頭和起點,它凝聚著古代先人的聰明智慧和對階級社會戰爭的基本認識,有著很強的生命力、現實意義和學術價值,其中的思想精華並不因時代的變遷而喪失其理論的光輝。可以說,當代戰爭觀問題上的主要思想及觀點,都是對古代戰爭觀的繼承和發展。這些思想,對於在現代信息化條件下繼承、發展和創新馬克思主義的戰爭觀,深入認識、研究和指導未來戰爭,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戰爭,廣泛涉及經濟、政治、軍事、外交、文化、心理、地理等因素,是壹個非常復雜的社會現象和系統工程。從有階級社會以來,由於國家、階級、統治集團之間以及統治集團內部利益的激烈沖撞和爭奪,普遍存在著因各種矛盾及利益之爭而引發的暴力對抗。研究、準備和應對戰爭,成為各國統治階級的頭等大事。中國古代社會的政治家和軍事家,不僅著力研究怎樣應對面臨的戰爭威脅及奪取戰爭的勝利,而且非常重視從宏觀上認識和把握戰爭,以充分發揮經濟的、政治的、外交的、心理等綜合力量,來準備、駕禦和控制戰爭。私有制、階級和國家出現以後,戰爭隨之產生並連綿不斷。戰爭,在給統治階級帶來利益得失的同時,也給廣大人民和社會帶來數不盡的劫難和動蕩。渴望和平、希望安定、反對戰亂,是廣大人民的普遍要求和願望。但是,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作戰工具、能力的不斷增強,階級社會的戰爭卻以不同的形態不間斷地持續著,而不以人們的良好願望為轉移。這使人們逐漸認識到:“兵之所自來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故古之賢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呂氏春秋·卷七·孟秋紀·蕩兵》)。戰爭由來已久,人們既不能禁絕它,也不可制止它。所以古代賢王,有為正義而進行戰爭的,而沒有廢止戰爭的。開始認識到戰爭的不可避免性。同時也逐漸懂得,戰爭的社會作用具有雙重性。它除了具有殘酷、掠奪、殺戮、戰亂的負面作用之外,還具有破舊立新、消除邪惡、促進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因而也是壹種革命手段。因此,對於戰爭不能簡單地以好壞而論,更不能憑借人們的善良願望而廢止。自有階級社會以來,“有以用兵喪其國者,欲偃天下之兵,悖。夫兵不可偃也,譬之若水火焉,善用之則為福,不能用之則為禍;若用藥者然,得良藥則活人,得惡藥則殺人。”(《呂氏春秋·卷七·蕩兵》)。歷史上有人因發動戰爭而導致亡國,但卻不能因此就廢止天下的戰爭,幻想廢止不僅是荒謬的,更是不可能的。戰爭就象自然界裏的水和火壹樣,善於運用它就能造福於國家和人民,不善於運用它就會遺患無窮。又好象用藥壹樣,得到良藥就能使病人起死回生,吃了毒藥就會被毒死。毒藥是要不得的,但任何人也不會因為世界上存在毒藥,而拒絕良藥。(二)兵不可黷戰爭不可禁絕,就要隨時準備應對,並要建設強大的專業武裝。但壹味窮兵黷武、好戰喜鬥,也是絕對不可行的,必須審慎的對待,兩個極端都是錯誤的。對此,《孫子》指出:“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孫子·計篇》),這是現存兵書中,人們最為熟悉的、中國古代最早的慎戰思想。“兵不可以黷,黷則玩,玩則敗。茍不察國之虛實,不謀敵之強弱,而唯戰是務,則國危矣”(《明太宗實錄·卷九十二·永樂七年五月·庚寅》)。因為戰爭畢竟不是目的,軍隊決不可濫用,否則就會招致禍患。出師興戰要審視時事、考量國力,否則只想以戰爭解決問題,那國家就要面臨危險了。因此,“主不可怒而興師,將不可慍而致戰”(《孫子·火攻篇》)。《老子》更進壹步指出“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兇年”(《老子·三十章》)。壹個國家,僅靠兵力的強大而逞強天下、濫施暴力、濫殺無辜、頻繁發動戰爭,那樣是很危險的,那樣做的結果必將走向事物的反面,於人於己都是不利的。 壹味輕率好戰,片面追求軍事上的優勢和戰爭的勝利,窮兵黷武,就會四面樹敵,導致國力的衰竭和政治上的被動,甚至於亡國。《孫臏兵法》指出:“夫樂兵者亡,而利勝者辱。兵非所樂也,而勝非所利也。事備而後動。”(《孫臏兵法·見威王》)。認為輕率好戰的人會導致亡國,壹味貪求軍事上的勝利反而會受挫被辱。因為戰爭不是可以隨意喜好的,勝利不是可以隨便貪求的。必須事先周密、詳盡地審視利弊,充分做好準備,而後才可采取行動。不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只根據軍事上的需要南征北戰、東爭西討,其結果必定是“國雖大,好戰必亡”(《百戰奇法·好戰》)。歷史上“隋之煬帝、國非不大,民非不眾,嗜武好戰,日尋幹戈,征伐不休,及事變兵敗遼城,禍起蕭墻,豈不為後世笑乎?籲,為人君者,可不慎哉!”(同上)。這種教訓,在歷史上是不少見的,對後人的啟示也是頗為深刻的。《吳子兵法》以歷史的教訓,指出窮兵黷武的巨大危害:“天下戰國,五勝者禍,四勝者弊,三勝者霸,二勝者王,壹勝者帝。是以數勝得天下者稀,以亡者眾”,是說天下各國之戰爭,戰勝了五次(意指多次)仍不得善其後、不能解決問題的,必有災禍來臨;戰勝四次的,必是疲憊不堪;能夠以三次決定局面的,可以稱霸;能夠以兩勝而使對方心悅誠服的,可以為王;壹戰而勝的則可以為帝。能夠屢戰屢勝僅依靠戰爭勝利而得天下的,是少之又少,因此而致亡國的,卻比比皆是。以此告戒人們:應該審慎地對待戰爭,動輒采用暴力手段,窮兵黷武、連年征戰,即便是多次取得戰爭的勝利,卻不壹定是好事。所以“古者封國於天下,尚者以耳之所聞,近者以目之所見,以攻占亡者不可勝數”(《墨子·非攻》)。言天下治國,年代久遠的耳目所聞,年代近的親眼所見,由於發動戰爭而亡國的數都數不清,戰爭並不是解決社會問題的最好途徑和手段。“國家用兵猶醫之用藥,蓄藥以治疾病,不以無疾而用藥。”(《明太祖寶訓·卷五·諭將士》)這正象醫生治病,醫治了壹萬人,而只醫好了幾個人,大多數人治死了,決不是好醫生。打起戰爭,國君無法朝政,官吏無法處理事務,農民不能耕田,婦女不能紡織,而且要以人的生命和物資財富作為代價,其結果是“奪民之用,廢民之力”,得不償失。 兵不可黷,表現在作戰目標和行動上,就是“允當則歸”。這句話,出自我國最早的兵書《軍誌》,意思是說當迫不得已采用軍事手段時,戰爭的目標要適當,作戰行動要適可而止,不求過分。要懂得“知難而退”(《軍誌》)。要“提正名以伐,得所欲而止。”(《經法·稱》)。既要是統率正義之師討伐不義之兵才可興兵,又要在達到預期的目的時適時罷兵收戰,才是明智之舉。(三)忘戰必危 兵實不可黷,但亦不可廢、不可無備。慎戰,決不是不戰,更不是忘戰。古人壹方面指出,“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同時又指出,“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司馬法·仁本第壹》)。道理很簡單,那就是“有備則制人,無備則制於人。”(《鹽鐵論·卷九·險固第五十》)。好戰必亡,是黷武所致。而止戈忘戰,走向另外壹個極端,同樣會因疏於戒備而導致亡國。由於長期的和平環境和人們壹相情願的善良願望,會使壹些人產生和平麻痹思想、放松警惕,認為戰爭離我們很遠,強調國防、軍隊建設和備戰意識,是勞民傷財,多此壹舉。止武忘戰思想,是相對和平時期壹種極為有害的思潮和容易出現的通病,它嚴重地麻痹著人們的思想、渙散著人們的鬥誌,直接危害著國家的安全穩定與生存環境,因而是要不得的。古人曰:“正不獲意則權。權出於戰,不出於中人”(同上)。當社會矛盾用正常的方法不能解決時,就需采用變法,這種變法就是戰爭。當戰爭迫在眉睫時,任何中間人去勸說、斡旋都是沒有作用的,戰爭的方式往往成為解決問題的最終手段。因此,為了維護本國、本階級的根本利益,戰爭手段是不可或缺的,戰爭準備是不可忽視的,止武忘戰的思想是極其危險的。 古兵法曰,“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韓非子·五蠹》),由於社會的發展和世故人情的變化,解決問題的方式也要隨之發生相應變化,僅靠“道德”和“仁義”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在歷史上,“強國事兼並,弱國務力守……萬乘莫不戰,千乘莫不守”(《商君書·開塞第七》),是不爭的事實。盡管儒家無數次地強調“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孟子·離婁章句上》),痛斥“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君子不誌於仁,而求為強戰,是輔桀也”,“兵者,不詳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誌於天下矣。”(《老子·道經》)也無濟於事。“當今爭於氣力”,更能深刻說明階級社會局勢的發展和演變、國家的興衰、聚合和強弱。所以,任何壹個主權國家都必須加強軍備,準備戰爭,“治兵然後可以息兵,講武而後可言偃武”(《籌海圖編》),才是合乎時宜的明智之舉。古人認為,“寢兵之說勝,則險阻不守,兼愛之說勝,則士卒不戰。”(《管子·立政第四》)。如果廢止軍備的言論占了上風,刀槍入庫、馬放南山、不言武事,即使有地理上的險阻之利也是守不住的。不分敵我的“兼愛”言論占了上風,士兵就會喪失戰鬥意誌,不願意作戰。壹個國家只有常習“武事”,才能避免“戰事”,充分搞好武備,才能擁有和平。“兵者百歲不壹用,然不可壹日忘也。”(《曷冠子·卷上·近叠》)。常講武事、長於戒備,而又不窮兵黷武,才能使國家、民族立於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