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品種:深圳B股和上海B股
2.交易時間:每周壹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不交易。
3.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4.成交順序:
(1)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2)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5.價格最小變化檔位:深交所B股為0.01港元;上交所B股為0.001美元。
6.交易單位:深交所B股買數額以壹手即100股或其整數倍為單位;上交所B股買數額以壹手即1000股或其整數倍為單位(賣出則無此下限)。
7.交易方式: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為集中交易和對敲交易。
(1)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時間內通過交易所集中市場交易系統達成的交易。
(2)對敲交易:證券商在開市後至閉市前5分鐘將其接受的同壹種B股買入委托和賣出委托配對後輸入,經交易所的對敲交易系統確認後達成的交易。對敲交易僅限於股份托管在同壹證券商處且不同投資者之間的股份協議轉讓。每筆交易數量須達到50000股以上。
8.漲跌幅限制:與A股壹樣,B股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其中ST股票價格漲跌幅比例為5%。股票上市首日不受漲跌幅限制。
9.申報限制: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在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10.上市首日申報限制:深交所B股上市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但B股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範圍為發行價的上下150元,連續競價的有效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5元。上交所無此限制。
11.競價時間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12.開盤價和收盤價
(1)開市價(開盤價):當日該股第壹筆成交價;B股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2)收市價(收盤價):為當日該股最後壹筆交易前壹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壹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日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13.交易與交收
(1)交易:B股實行T+1交易
(2)交收:B股的清算交收也與A股不同,B股的交收期為T+3,即在成交日後的第三日完成。在此之前,投資者不能提取賣出股票款和進行買入股票的轉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