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和國統計法規定對於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如下:
《中華人民***和國統計法》規定對於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用於統計以外的目的。
這壹規定主要強調了統計數據的保密性,旨在保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的隱私和權益。因為在統計調查中,收集到的數據往往涉及到調查對象的個人信息、商業機密等敏感信息。如果這些信息被非法獲取、泄露或用於不當目的,可能會對調查對象產生不良影響,甚至損害其合法權益。
為了確保統計數據的保密性,《統計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的資料。這意味著,在處理統計數據時,必須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數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只有在經過授權的機構和人員才能訪問和處理這些數據。
同時,《統計法》也明確規定,不得將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的資料用於統計以外的目的。這壹規定是為了防止濫用統計數據,確保統計數據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如果將能夠識別或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的資料用於商業競爭、政治選舉或其他不當目的,可能會導致不公平競爭、侵犯人權等問題。
需要註意的是,《統計法》也規定了例外情況。在特定情況下,經過批準或授權的機構和人員可以獲取和使用能夠識別或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的資料。例如,在開展科學研究、案件調查等特殊領域的工作時,經過相關機構批準後,可以獲取和使用相關數據。
總之,《中華人民***和國統計法》是為了保障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保密性,保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的隱私和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這壹規定,確保統計數據的公正性和客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