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都知道壹家公司可以正常的運營,營業執照壹定是必不可少的,那麽有很多公司的營業執照可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事情而被吊銷,這樣壹來就會給公司的正常運營帶來壹定的困擾和麻煩,所以這時很多的企業就會希望可以快速將營業執照恢復過來。其實營業執照被吊銷是壹種處罰,也就是主體資格雖然存在的,但是現在已經退出市場了,壹般這是不能夠被恢復的,同時也有壹部分省市交納了罰金以後恢復的狀況,妳可以到本地的工商局咨詢壹下。可以先提出行政復議,復議結果不滿意提出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的要求撤銷行政的行為,然後再恢復原狀。
下面瑞卡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講解壹下營業執照吊銷後是否可以恢復吧!
為什麽會出現公司營業執照吊銷的情況?
行政行為的實質確定力要求實施的這個行為的行政主體不能任意的改變自己所作的行政的行為。吊銷營業執照行為壹般是執法機關依法維護與分配公***利益的主要的行為,如果這個行政行屬於違法,或者是不符合公***利益,行政主體應該首選承擔起法律的責任,然後再按照法定程序去改變。
《行政許可法》以及行政規章的要求營業執照被吊銷以後應該辦理註銷的相關性手續。
《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嚴格規定,行政許可證件被依法吊銷的,行政機關應該依法去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註銷手續。行政許可證件被行政機關吊銷,同時就意味著該項行政許可已經結束了,其主體資格因為經營資格喪失已經無存在意義,應該再予以註銷。
新《公司法》嚴格規定: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登記的應當解散,並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結束以後,申請註銷的登記,公告公司結束;公司清算未結束,或者股東應當組織清算而未組織清算,未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的,股東不得設立新的公司或者其他企業。對已經被處以吊銷營業執照處罰的主體,要求其必須辦理註銷手續。因此至少在現在這時候,恢復被吊銷的營業執照沒有法律的依據。
因此按照有關行政法規的原則,瑞卡小編認為恢復營業執照是不可取的。它是為了保護經營主體的合法權利,以及債權債務人的相關權利,保證行政處罰的嚴肅性,小編建議工商機關在執法過程當中對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要謹慎的從事。對肯定要作出吊銷營業執照處罰決策的,要嚴格的依照法定的程序規定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