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業總會成立於2000年3月(原海南省零售與供應商聯合會),現由省商務廳業務主管,在省民政廳登記管理的省級大型的社會團體
海南省商業會簡介
。全省商業(零售商、供應商、服務商)行業現有企業和個體工商戶16萬余家,從業人員超過130萬人。是全省社會國計民生的商品供應服務體系。也是產業分布面最廣,服務接觸面最寬,關系地方聲譽的敏感性行業。本會業務範圍:組織管理全省商業(零售商、供應商、服務商)。規範行業自律行為;開展行業評級;維護行業合法權益,調解糾紛;舉辦展會、職業培訓、行業就業服務;承辦政府委托事項。
2007年根據國家商務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06年17號令《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2006年18號令《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和海南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公安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印發(瓊商務運[2007]120號)《關於貫徹執行<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和(瓊商務運[2007]119號)《關於貫徹執行<零售商供應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的通知》部署,授權海南省商業總會管理全省商業(零售商、供應商、服務商)行業自律工作。
壹、海南省商業會機構設置
1、總會內設六個專業委員會:零售商委員會、供應商委員會、服務商委員會、經濟貿易委員會、信用監管委員會、調解維權委員會。
2、本會下設六個辦事機構:辦公室(秘書處)、職業培訓處、就業服務處、會務展覽處、商品流通處、行業自律處。
3、本會在省內市縣和洋浦開發區設立十八個辦事處。
二、海南省商業會舉辦和合辦五個獨立法人機構
1、海南省商業管理研究中心(省商務廳業務主管)。
2、海南國立信用認證中心有限公司(省政府金融辦主管)。
3、海南省商業培訓中心(省人社廳、省公安廳業務主管)
4、海南省商業就業中心(省人社廳業務主管)。
5、海南省第九十壹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省人社廳業務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