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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鬥米折腰的典故是誰

這個典故的主人公是陶淵明,成語來源於《晉書·陶潛傳》,吾不能為五鬥米折腰,拳拳事鄉裏小人邪。

不為五鬥米折腰的故事:

1、陶淵明由於淡泊功名,為官清正,不願與腐敗官場同流合汙,而過著時隱時仕的生活。陶淵明最後壹次做官,是義熙元年(405年)。那壹年,已過“不惑之年”(四十壹歲)的陶淵明在朋友的勸說下,再次出任彭澤縣令。

2、到任八十壹天,碰到潯陽郡派遣督郵來檢查公務,潯陽郡的督郵劉雲,以兇狠貪婪聞名遠近,每年兩次以巡視為名向轄縣索要賄賂,每次都是滿載而歸,否則栽贓陷害。縣吏說:“當束帶迎之。”就是應當穿戴整齊、備好禮品、恭恭敬敬地去迎接督郵。

3、陶淵明嘆道:“我豈能為五鬥米向鄉裏小兒折腰。”意思是我怎能為了縣令的五鬥薪俸,就低聲下氣去向這些小人賄賂獻殷勤。說完,掛冠而去,辭職歸鄉。此後,他壹面讀書為文,壹面躬耕隴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