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十五分鐘”又叫“壹刻鐘”?
我國古代制定、沿用自成體系的計時法。百刻計時法最古老,使用的時間也最長。大約西周之前,古人就把壹晝夜均分為壹百刻(壹刻等於14.4分)。漢代除使用百刻制外,還應用以太陽方位計時的方法。到隋唐時,為十二時辰計時,百刻制與十二時辰計時法並用,夜間還使用獨特的計時方法,這就是“更”。“更”是計時單位,壹夜分五更,每更時間長短依夜的長短而定。直到明末清初,西方機械鐘表傳入後,我國才改用壹天二十四小時的計時法,但十二時辰仍沿用,每個時辰兩小時。為和二十四小時計時法相壹致,我國古老的百克制演變為九十六刻制,壹個時辰內分為八刻、壹小時內分為四刻,壹刻15分鐘,這樣壹晝夜就為九十六刻,與世界通用的計時法相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