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申請政策加分,並在現場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時,向學校提供加分項目的有關證件或材料。
根據規定,應屆高中畢業考生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高中階段獲
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壹等獎或全國決賽壹、二、三等獎者;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壹、二等獎者;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通過省級招生委員會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壹組織的測試並被認定的考生。上述七類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壹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壹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有三類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三類考生分別是: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此外,還有其他可加分和優先錄取的相關規定,如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唉~~~還是好好學習吧,沒別指望這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