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邵壹鳴告訴記者,由於工作原因他經常去農村調研,看到鄉村醫生普遍面臨的壹些困境,令他揪心不已,多次在提案中呼籲提高鄉村醫生待遇,幫助他們提高醫療技術。“尤其在壹些偏僻山村,老鄉們很難走上幾十裏地去鎮上看病,主要依靠村醫。但由於養老保障不足,年輕鄉村醫生無法安心紮根農村而流失嚴重,年老鄉村醫生因無生活保障而不願退出,退崗鄉村醫生則面臨生活無著落的境況。”邵壹鳴說,鄉村醫生目前面臨兩大問題,壹是整體待遇低、缺乏吸引力;二是自身水平不高、有待進壹步提高。他認為,鄉村醫生的問題是“醫改強基層”中比較重要的壹環,公***衛生的網絡不能有漏洞:“生命的價值都是壹樣的,誰都希望得到好的照顧,而這種‘好’不是所謂的‘333模式’,花3天時間到大城市,排隊3個小時看病,看3分鐘的病又回去了。”邵壹鳴強調,要解決這個問題就應該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讓他們在有保障的情況下,為農民服務。另壹方面要對鄉村醫生進行系統的在崗再培訓,建議建立上下垂直的醫療管理體系,使醫院之間形成上下幫扶機制,有效解決鄉村醫生醫療技術提高和醫療技能規範化的問題。
:隨著新農合保障的推進,越來越多的農民會在農村接受醫療服務。如果鄉村醫生的醫療水平沒有提升,那麽農民還是會往城市裏的大醫院跑。而且,如果規範化不足,會造成壹些醫源性傳染病的傳播。所以要通過政策傾斜,增加基層醫療崗位的吸引力。
法律依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第九條國家實行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制度。第二十三條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壹)進行壹般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
(二)參與醫學經驗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
(三)參加業務培訓和教育;
(四)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獲取報酬;
(六)對當地的預防、保健、醫療工作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