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查詢 - 2020司法考試備考資料【法理學】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

2020司法考試備考資料【法理學】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

壹、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

(壹)法律關系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條件

(1)法律關系處在不斷地生成、變更和消滅的運用過程。它的形成、變更、消滅,需要具備壹定的條件。其中,最主要的條件有二:壹是法律規範;二是法律事實。

(2)法律規範是法律關系形成、變更和消滅的法律依據,沒有壹定的法律規範就不會有相應的法律關系。

(3)但法律規範的規定只是主體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壹般模式。還不是現實的法律關系本身。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還必須具備直接的前提條件,這就是法律事實。它是法律規範與法律關系聯系的中介。

(4)法律事實,就是法律規範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或現象。

(5)法律事實,首先是壹種客觀存在的外在現象,而不是人們的壹種心理現象或心理活動。純粹的心理現象不能看作法律事實。其次,法律事實是由法律規定的、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在此意義上,與人類生活無直接關系的純粹的客觀現象(如宇宙天體的運行)就不是法律事實。

(二)法律事實的種類

(1)依是否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作標準,可以將法律事實大體上分為兩類,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

(2)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意誌為轉移而引起法律關系形成、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實。法律事件又可以分成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兩種。

(3)社會事件如社會革命、戰爭等,自然事件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災害等,這兩種事件對於特定的法律關系主體(當事人)而言,都是不可避免的,是不以其意誌為轉移的。但由於這些事件的出現,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就可能產生,也有可能發生變更,甚至完全歸於消滅。例如,由於人的出生便產生了父母與子女間的撫養關系和監護關系;而人的死亡卻又導致撫養關系、夫妻關系或贍養關系的消滅和繼承關系的產生;等等。

(4)法律行為,可以作為法律事實而存在,能夠引起法律關系形成、變更和消滅。因為人們的意誌有善意與惡意、合法與違法之分,故其行為也可以分為善意行為、合法行為與惡意行為、違法行為。善意行為、合法行為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例如,依法登記結婚的行為,導致婚姻關系的成立。同樣,惡意行為、違法行為也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如犯罪行為產生刑事法律關系,也可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損害賠償、婚姻、繼承等)的產生或變更。

(5)同壹法律事實(事件或者行為)可以引起多種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 消滅。例如,工傷致死,不僅可以導致勞動關系、婚姻關系的消滅,而且也導致勞動保險合同關系、繼承關系的產生。

(6)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事實引起同壹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例如,房屋的買賣,除了雙方當事人簽訂買賣協議外,還須向房管部門辦理登記過戶手續方有效力,相互之間的關系也才能夠成立。在法學上,人們常常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事實所構成的壹個相關的整體,稱為?事實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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