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沐川縣的中國公民。
(二)駐沐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刑警。
(三)居住在沐川縣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沐川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範圍
按照認定權限,我縣認定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三、認定條件
(壹)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考試合格證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規定有效期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
(三)普通話要求
普通話證書取得相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認定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認定者,其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四)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二級乙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待現場確認後另行通知。
四、申請流程
(壹)網上申報時間:
1、全省上半年統壹認定時間:4月8日至8月20日
2、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已經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在4月8日至4月19日進入網站報名;今年6月15日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於6月15日至6月20日進入網站報名。
(二)申報網址
中國教師資格網:
(三)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1)已經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後,於4月20日至4月24日到沐川縣教師進修學校師訓部(沐川縣沐溪鎮沐源路206號)進行現場確認。
(2)今年6月15日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後,於6月21至6月25日到到沐川縣教師進修學校師訓部(沐川縣沐溪鎮沐源路206號)進行現場確認。
2.現場確認應帶上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收復印件壹份。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收學歷復印件壹份。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收復印件壹份。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兩張(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壹式兩份(網報成功後,用A4紙打印)。
(6)國考合格的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還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紙質打印件壹份。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7)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駐沐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收復印件壹份。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後,將依據審核情況於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次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不含法定節假日)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並通知申請人。
五、相關疫情防控要求
現場確認時請佩戴好口罩,體檢時視人數情況錯峰開展體檢工作,具體安排電話通知。
六、其他事項
(壹)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根據規定,申請人每年只允許認定壹種教師資格。
(四)認定機構沐川縣教育局,地址:沐川縣沐溪鎮沐源路206號,電話:0833—4608257,聯系人:何老師。
沐川縣行政審批局沐川縣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