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協會區別是什麽
中國銀行業協會設有5個專業委員會,即法律工作委員會、自律工作委員會、銀行業從業資格認證委員會、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
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協會區別是什麽
1、定義不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壹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是由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註冊的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自願結成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並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是我國銀行業的自律組織。該協會及其業務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監督和民政部的管理。
2、性質不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是管理銀行業的監管機構,具有政策的強制性,有執法權,而中國銀行業協會是行業自律組織,不具有上述特點,但在組織銀行從業人員的考試的其他規範工作。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專門管理銀行的政府特殊部門,職能是從中國人民銀行劃分出來的。中國銀行業協會是行業間自律和互助組織。
3、職能不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初的主要職責為制定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其業務範圍。
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現場和非現場監管,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查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統壹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提出存款類金融機構緊急風險處置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銀行業協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銀行業同業公約和自律規則;督促會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對侵害會員合法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或要求;
加強會員與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他政府部門的聯系;加強會員之間的交流,協調會員之間在業務方面發生的爭議;促進國內銀行業與國外銀行業的交往與合作;組織和促進會員間的職員業務培訓和與業務有關的調查研究,為會員提供咨詢服務等。
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協會,區別是什麽?
中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是內註冊的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自願結成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經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銀行業的自律組織。行的指導、監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003年中國銀監會成立後,中國銀行業協會主管單位由中國人民銀行變更為中國銀監會。
四、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協會,區別是什麽?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是由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註冊的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自願結成的非盈利性社會團體,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並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是我國銀行業的自律組織。該協會及其業務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監督和民政部的管理。2003年中國銀監會成立後,中國銀行業協會主管單位由中國人民銀行變更為中國銀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