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銀行發展歷程:2000年12月29日,廊坊市商業銀行掛牌成立;2008年,廊坊市商業銀行正式更名為廊坊銀行,是河北省第壹家更名的城市商業銀行。同年,北京銀行入股廊坊銀行。2014年10月,河北省小額票據貼現管理中心廊坊分中心正式掛牌營業,廊坊銀行成為廊坊分中心唯壹經辦銀行。
廊坊銀行全稱廊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地位於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愛民東道83號新世界中心辦公樓大廈C區,股東有廊坊市財政局、廊坊市華強家用電器有限公司、廊坊市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廊坊市百年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廊坊開發區鼎興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
廊坊銀行經營範圍為辦理地方財政信用周轉使用資金的委托貸款業務;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項;提供保險箱業務等。
廊坊銀行對外投資有香河益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灤平盛陽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用戶可以到廊坊銀行辦理個人業務和對公業務,其中個人業務包括存取款、投資理財、貸款等。
其中,用戶在廊坊銀行辦理貸款後必須按時歸還,不能出現逾期歸還的情況,因為逾期歸還會產生罰息,同時逾期記錄會被上傳至征信中心,導致個人征信變不良,影響後續各種貸款的辦理。
棗莊銀行經營範圍包括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委托存貸款業務;提供保險箱業務;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等。
日常用戶可以到棗莊銀行辦理各種貸款,比如車貸、房貸、信用貸款、創業貸款等,不過在辦理貸款時必須滿足銀行規定的條件,而且在辦理貸款後必須按時歸還,不能出現逾期的情況,因為逾期後會產生罰息,時間越長罰息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