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5年9月2日中國抗日戰爭取得偉大勝利。1945年9月2日日本天皇和政府代表、外務大臣重光葵及軍方代表、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在停泊在東京灣的美國海軍戰列艦“密蘇裏”號的甲板上,簽字向包括中國在內的盟國無條件投降,徐永昌代表中華民國在日本投降書上簽字確認,中國抗日戰爭取得偉大勝利。
2、1946年確定“國定紀念日”。1946年4月,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將壹年前慶祝勝利的首日9月3日,定為抗戰勝利紀念日,即 “國定紀念日”。
3、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通告,規定9月3日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4、2014年2月27日確定為國家紀念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將9月3日確定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5、2015年9月3日,我國將隆重紀念反法西斯勝利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