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
申請生產消防產品的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到當地公安消防分局領取並填寫《生產消防產品申報表》壹式三份,壹份報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其余兩份分別由當地公安消防分局和企業存檔。
(二)審核
1、對企業報送的申請表和有關資料,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具備生產條件、符合有關規定的企業核發《生產消防產品審核意見書》。
2、申請企業依據《生產消防產品審核意見書》,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樣品試制、編制產品標準、完善質量保證體系、產品檢測及鑒定。
3、企業申請產品檢測時,由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出具《消防產品封樣委托通知書》、檢測介紹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樣並填寫《消防產品封樣清單》,產品送國家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4、產品鑒定:
A、對需要專家評議或會議鑒定的消防產品;
a、申請企業向當地公安消防分局領取並填寫《新產品鑒定驗收申請報告》,並準備以下鑒定材料: 鑒定大綱 試制總結報告 技術工作報告 標準化審查報告 質量分析報告 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分析報告 生產條件和工藝審查報告 產品標準 檢驗報告 設計文件 工藝文件 用戶意見
b、當地公安消防分局按《消防產品生產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標準》對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填寫《消防產品生產企業質量體系審核表》、《消防產品生產企業質量體系審核結論表》,連同鑒定材料壹並報送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
c、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對符合要求的組織產品鑒定。
B、對需要檢測鑒定的消防產品,企業將檢測報告原件、當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產品生產企業質量體系審核表》、《消防產品生產企業質量體系審核結論表》送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審查。
(三)發證
對鑒定合格的產品,企業持營業執照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辦理《XX消防產品備案登記證書》。
(四)換證
《XX消防產品備案登記證書》當年有效,每年1-4月為換證時間。
1、企業持換證申請報告、原《XX消防產品備案登記證書》、企業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消防產品生產企業質量體系審核表》、《消防產品生產企業質量體系審核結論表》和有效期內的產品檢測報告(原件)到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申請換證。
2、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對企業的申請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企業予以換證。
二、辦理《消防器材維修許可證》
(壹)申請
申請維修消防器材的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到當地公安消防分局領取並填寫《維修消防產品申報表》壹式三份,壹份報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其余兩份分別由當地公安消防分局和企業存檔。
(二)審核
1、對企業報送的申請表和有關材料,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具備維修條件、符合有關規定的企業核發《維修消防產品審核意見書》。
2、申請企業依據《維修消防產品審核意見書》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試維修及產品檢測。 企業申請產品檢測時,由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出具《消防產品封樣委托通知書》、檢測介紹信,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封樣並填寫《消防產品封樣清單》,產品送國家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三)發證
申請企業向當地公安消防分局領取並填寫《消防器材維修許可證申請表》壹式三份,並持國家法定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報告、當地公安消防分局《滅火器維修許可證工廠質量保證體系審查表》、《滅火器維修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審查結論表》,到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辦理《消防器材維修許可證》。
(四)換證
1、維修許可證有效期四年,企業應在到期前三個月申請換證。
2、企業持申請換證報告、原《消防器材維修許可證》、國家法定檢測單位有效期內的檢驗報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所在地公安消防分局《滅火器維修許可證工廠質量保證體系審查表》、《滅火器維修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審查結論表》到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申請換證。 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對企業報送的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換證條件的,予以換發《消防器材維修許可證》。
三、消防產品企業標準備案
企業所生產的消防產品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應制定企業標準。
(壹)申請
企業到當地公安消防分局領取並填寫《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登記表》壹式三份,連同企業標準、企業標準編制說明報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
(二)審核 對企業報送的資料,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邀請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標準進行審查。
(三)備案 對經審查合格的企業標準,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在《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登記表》上簽署意見,企業持《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登記表》、企業標準到省技術監督局標準處備案。
四、消防產品質量整改
對企業所生產的消防產品在型式檢驗、國家監督抽查、國家行業統檢、地方監督抽查中經檢測不合格的,企業必須進行質量整改。
(壹)質量整改
產品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企業,在接到檢驗結果通知或《消防產品質量整改通知書》後,必須按省消防局的有關規定進行質量整改並寫出整改報告,分別報省消防局和當地消防分局。
(二)申請復查
企業完成整改後,應填寫《XX消防產品質量監督不合格整改驗收復查申請表》報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同時抄報當地消防分局,驗收復查申請的截止期限壹般為三個月(自收到質量整改通知書之日起計算),有特殊情況時企業應事先予以說明,但截止期限不得超過半年。
(三)復查驗收
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在接到企業驗收復查申請後,會同當地消防分局組成檢查組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驗收,並由國家法定檢驗機構對產品進行復檢。體系驗收結果當場通知企業,產品復檢結果以檢驗報告的形式通知企業。復檢檢驗費由申請企業支付。 經復查不合格的企業,延期三個月進行停產整改,三個月整改後經復查仍不合格的企業,停產壹年進行整改。凡經國家檢測機構檢驗不合格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對拒不整改、繼續生產、銷售不合格消防產品的企業,按照《XX消防條例》予以處罰。
五、申辦《進魯消防產品備案登記表》
(壹)申請
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國外消防產品生產企業申辦《消防產品備案登記表》,應報送以下文件資料:
1、國內企業:
A、企業申請銷售報告。
B、經法人代表簽字的委托辦理備案授權書或企業介紹信(原件)。
C、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的介紹信。
D、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消防產品應持有生產許可證原件。 火災報警產品生產企業必須持有中國消防產品質量認證委員會頒發的消防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原件並在我省設有固定維修處。其它消防產品應持有國家檢測中心有效期內的檢驗報告原件(復印件須加蓋當地省級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公章)。
E、產品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有省級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
2、國外企業:
A、生產企業授權委托書或代理書原件(須附中文譯本)。代理經銷單位申請銷售報告(原件)。
B、火災報警產品生產企業必須持有中國消防產品質量認證委員會頒發的消防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原件並在我省設有固定維修處。
C、其它產品須持有國家級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內的檢驗報告原件。
D、產品標準(執行我國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可不帶)。
(二)審核
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接到申請材料後,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認真進行審核。
(三)備案
凡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備案登記,並發放《消防產品備案登記表》。
(四)年度備案 《消防產品備案登記表》當年有效,企業應於每年第壹季度申請換發登記表。
1、企業持年度備案申請報告、原《消防產品備案登記表》、所備案的產品上年在xx省的銷售去向及數量、企業所在地省級消防產品行業管理部門的介紹信、年審或年度確認後的批準證書原件或有效期內的檢驗報告原件(復印件須加蓋省級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公章)到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辦理年度備案手續。
2、省消防局防火監督部技術處接到企業報送的材料後,進行審核。凡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年度備案。
(五)凡在市場抽檢中經檢測產品質量不合格或因用戶反映、舉報並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查實產品質量不合格、偽造證件的企業停止其銷售,暫緩備案壹年,並按《xx消防條例》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