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4月3日上午,毛澤東身著灰布軍裝,健步登上田邊臨時搭起的土臺。他首先向部隊講述沒有紀律不成軍隊、沒有統壹指揮就不能打勝仗的道理。對部隊存在的壹些違紀現象進行了批評教育。
然後,他逐條逐項地向部隊頒布《三大紀律六項註意》。三大紀律是:壹切行動聽指揮;不拿工農壹點東西;壹切繳獲要歸公。六項註意是:上門板;捆鋪草;說話和氣;買賣公平;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從那天起,紅軍戰士把《三大紀律六項註意》刷在墻壁上,寫在背包上,鐵的紀律在人民軍隊中迅速貫徹執行。
《三大紀律六項註意》第壹次以軍規的形式突出強調了革命軍隊的政治紀律和群眾紀律,被譽為“第壹軍規”,從此,人民軍隊有了治軍法寶。後來根據革命發展,《三大紀律六項註意》修改完善成為《三大紀律八項註意》,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來,成為人民軍隊沿用至今的統壹紀律,被譜寫成歌曲傳唱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