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償陪侍”主要是指通過對“情感”、“旅遊”等進行“陪護”和“陪伴”來換取報酬的行為。在中國的營業性質娛樂場所中,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都屬違法行為。
2、漢語新詞,出現於2010年5月北京壹次“掃黃打非”活動的各大新聞媒體報道中。指壹方為了金錢或其他訴求與另壹方進行壹些不文明不道德不和諧的活動。多為貶義詞。
1、“有償陪侍”主要是指通過對“情感”、“旅遊”等進行“陪護”和“陪伴”來換取報酬的行為。在中國的營業性質娛樂場所中,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都屬違法行為。
2、漢語新詞,出現於2010年5月北京壹次“掃黃打非”活動的各大新聞媒體報道中。指壹方為了金錢或其他訴求與另壹方進行壹些不文明不道德不和諧的活動。多為貶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