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辦發〔2011〕36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2011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實施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的“10件、27項”實事之壹,《2011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壹壹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1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實施方案
(省人社廳 省教育廳 省監察廳 省財政廳 省農牧廳
省衛生廳 省旅遊局 2011年2月17日)
壹、項目背景
為進壹步提高我省農村中小學、鄉鎮衛生院和基層畜牧獸醫站、農技推廣站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加強基層社保組織建設,支持全省旅遊產業發展,優化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整體結構,千方百計擴大就業,著力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切實解決當前畢業生就業困難,緩解就業壓力,按照省委、省政府確定的為民辦實事目標,繼續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
二、目標任務
全省選拔10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其中,招錄3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招錄3000名醫學類(含護理專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招錄2000名畜牧獸醫、農學類專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技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涉農崗位工作;招錄2000名相關專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基層社保及旅遊工作。
三、選拔範圍和條件
(壹)選拔範圍。甘肅生源2002年及以後畢業、尚未就業、專科(含高職)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
(二)選拔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身體健康,本人誌願且適合農村中小學任教、鄉鎮衛生院工作和到基層畜牧獸醫、農技推廣、社保及旅遊壹線工作;
2.服從工作需要和組織分配;
3.符合招錄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具體要求以省人社廳等部門下發的《2011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實施細則》為準)。
四、選拔方式及時間進度
采取全省統壹考試的辦法進行選拔。3月份,各市州上報需求計劃和配置方案;4月份,向社會公布招錄方案;5月份,組織報名;6月份,全省統壹組織考試;7月份,審批錄用;8月份,組織崗前培訓,安置上崗,並檢查驗收。
五、指標分配及安置辦法
(壹)指標分配。省人社廳根據各市州基層教師、醫護人員和畜牧獸醫、農技、社保、旅遊崗位的需求及報名情況,分解下達選拔指標;各市州向縣市區分解指標。
(二)統壹考試。招錄選拔由省人社廳統壹組織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公***基礎知識(150分)和專業基礎知識(150分),兩項分值相加為總成績(少數民族自治州及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總成績中加5分)。
(三)初選、體檢、公示。各縣市區按分配指標及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各項目分配指標末位考試分數出現並列時,對符合上述選拔範圍及條件的農村純農戶、純牧戶零就業家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若無符合優先選拔條件的,由各縣市區采取加試方式確定人選。擬錄取人員名單確定後,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對符合條件的,由市州進行復核和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四)審批、培訓、上崗。對符合條件的擬錄取人員,由省人社廳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並正式發文通知各市州。上崗前,由省政府相關部門對錄取人員安排崗前培訓。
六、保障措施
經選拔被錄用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其工資待遇執行國家統壹規定的當地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工資政策標準,納入省財政轉移支付。
普通高校畢業生被錄用後,按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分別與當地縣市區教育、衛生、農牧、旅遊及人社部門簽訂就業(工作)合同。試用期滿後,5年內不得調離工作崗位。
組織考試的工作費用,由省、市財政分級負擔,其中省上主管部門組織考試所需費用由省財政支付,各市州組織考試所需費用由市州財政負擔。
七、工作要求
(壹)項目組織。在省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壹領導下,由省人社廳牽頭,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旅遊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會同各市州、縣市區政府***同組織好落實工作。
(二)工作紀律。
1.嚴格紀律。招錄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該公開的壹律公開,增強考務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錄有關政策規定,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必須嚴肅處理。
2.加強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招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要加大社會輿論監督力度,對招錄工作的重要環節,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新聞媒體進行監督。
3.狠抓落實。各市州要嚴格執行省上有關招錄工作的政策規定,不得變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強協調配合,認真落實有關要求,確保按進度完成工作任務。
八、驗收辦法
招錄工作完成後,由省人社廳會同省教育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衛生廳、省旅遊局等部門,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驗收,並書面報告省政府。
九、工作責任
牽頭單位:省人社廳
協作單位:省教育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衛生廳、省旅遊局。
實施單位:各市州及縣市區政府。
主題詞:勞動 就業 通知
抄送:省委辦公廳,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
妳是屬於2011的應屆畢業生,是可以參加這次考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