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憂在古代的意思是值喪。
讀音:dīng yōu。
引證:《左傳·襄公三十壹年》:“居喪而不哀,在感而有嘉容,是謂不度。”
解析:丁憂或稱守喪、值喪,是人們為了表達對死者的哀悼之情而產生的壹種習俗,涉及飲食、居處、哭泣、容體、言語、衣服、喪期等。
中國原始社會以來的守喪習俗經過儒家的這壹番加工改造,形成了壹套標準化、系統化和等級化的喪葬儀禮制度,即居喪制度,它對後世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中國古代的喪葬制度包括埋葬制度和居喪制度,居喪制度還可分為喪禮制度和喪服制度。無論1是埋葬制度還是喪禮制度、喪服制度,都具有等級分明、形式繁縟這兩個顯著的特點。
這種喪葬制度與宗法制度密切相關,其中許多內容由國家法典規定,還有許多內容在民間相沿成俗,反映了宗法社會中人們的倫理思想和宗教觀念,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古代丁憂的要求
1、居住。居父母之喪,其居處,起初“居倚廬,寢苫枕塊,不說绖帶”,行卒哭祭之後,“拄楣翦屏,芐翦不納”,過了小祥,“居堊室,寢有席”,大祥後“居復寢”,待舉行過禫祭禮,才可以回到床上睡覺。
2、飲食。其飲食“三日不食”,“既殯食粥,朝壹溢米,暮壹溢米”,卒哭後“疏食水飲,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醬;中月而禫,禫而飲醴酒。始飲酒者先飲醴酒,始食肉者先食乾肉。”
3、禁娛。喪(畢)復常,讀樂章。居喪不言樂。“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頭有釗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不勝葬,乃比於不茲不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等等。
4、服飾。《儀禮·喪服》所規定的喪服,由重至輕,有斬衰(cuī)、齊(zī)衰、大功、小功、緦(sī)麻五個等級,稱為五服。五服分別適用於與死者親疏遠近不等的各種親屬,每壹種服制都有特定的居喪服飾、居喪時間和行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