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設計多國生產,壹百多年前的伯格曼手槍
100多年前,德國槍械設計師西奧多.伯格曼對他此前設計的手槍進行優化,提出了使用彈匣供彈的伯格曼M1901 Simplex半自動手槍,後來發展出M1903、M1910/21等子型號。
M1901手槍是在前輩的基礎上發展而來,但又有很大的不同,它與“駁殼槍”壹樣在扳機護圈前方安裝彈匣,發射8×18毫米彈藥,擊發方式和單動式左輪手槍壹樣,每次射擊都要撥動擊錘,使用5或8發容量的彈匣供彈。該槍整體尺寸較小,長度僅為190毫米,槍管長70毫米。
第壹個真正滿足軍用的量產型號其實是尺寸更大的M1903,伯格曼公司的雇員施邁瑟研制了壹種新的鎖定系統並獲得專利,公司還在1901年研制了大威力的9×23毫米手槍彈(9mm Bergmann-Bayard),這兩個元素被融入M1903,新槍使用6或10發容量的彈匣供彈,這讓手槍具備高可靠性和大威力的特性,能夠與同時期其它手槍型號競爭。
西班牙在1905年發出了3000支手槍的訂單,當時伯格曼公司已經更名且被收購,新的公司高層認為這筆訂單太少不值得維持生產線,國內又找不到公司願意接手這筆業務,於是轉而授權比利時Anciens Etablissements Pieper公司生產,該公司使用商標Bayard,因此比利時生產的手槍被稱為伯格曼.貝亞德1908手槍(Bergmann Bayard)。
伯格曼.貝亞德手槍與德國的原版有壹定的區別,這是為了滿足西班牙要求而做的細微調整,例如將槍管與套筒制成壹體式,在彈匣座的插口兩側開出半圓形的缺口,彈匣相應的位置增加同心圓紋路,方便射手快速取出彈匣。
伯格曼.貝亞德手槍在1910年獲得丹麥訂單,這批手槍被稱為M1910,比利時Pieper公司的產能壹直提不上來,西班牙那筆訂單就磨蹭了兩三年,它在壹戰爆發的1914年徹底停止生產,在這期間只有不到5000支手槍交付到丹麥軍隊手中,後來丹麥哥本哈根兵工廠和陸軍兵器制造所自行生產手槍,這批手槍稱為M1910/21。
丹麥軍使用的版本與M1908又有壹些細節上的差異,最明顯的就是帶有格子紋路的把手,原先是某種塑料制成的,但它很容易碎裂曲翹,後來改為木制的。
該系列手槍的生產有些混亂,德國國內的蘇爾工廠零零散散地生產過M1901型,奧地利也生產了壹些,這些手槍沒有進入軍隊,生產中又進行了細微的調整,據說總產量不超過3000支。而比利時Piepei公司不僅要處理外國訂單,根據合同也需要生產壹些特殊的型號,例如英國人就曾獲得壹種.455口徑的版本用於測試,因為彈頭質量太輕而放棄。
美國則得到了壹種.45口徑的版本,因為測試表現不佳而被放棄。
人們對伯格曼手槍的評價不如同時期的M1911等經典槍型,認為它的整體性相對要差壹點,當然了,該槍本身性能也不算差,只是其它型號太優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