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專利侵權的標準:
1、專利相關權利遭受了實際的損失;
2、行為人的侵權行為與專利權受到妨礙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因果關系;
3、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生產經營的目的。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十壹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