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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轉公務員最新規定

事業編人員想轉為公務員,可以通過調任方式,所謂調任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想成功調任需要以下四個條件:

1 滿足壹定年齡

調任廳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調任縣(市)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2 具有壹定的工作年限

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 符合學歷要求

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4 不得調任的情況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當然,能否調任成功,還需要看妳本人是否具備良好的整治素質、專業素養等,說白了最關鍵的就是是否具備良好的人際關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