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安排:
(壹)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9年3月3日。面試於上午9:00開始,請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公***科目筆試準考證,進入候考室封閉管理。不按規定時間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地點
面試在北京進行,具體地點在現場資格復審時統壹告知。
(三)面試成績發布
面試結束後,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後登陸“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19年度國家稅務總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壹、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於2019年2月14日18時前,發送電子郵件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具體要求如下:
(壹)發送電子郵件至gwy2019@chinatax.gov.cn。
(二)標題統壹為“XXX確認參加面試,用人司局:XXX,職位代碼XXX”(內容樣式見附件2)。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中註明。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考生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3),經本人簽名,於2019年2月14日18時前發送掃描件至gwy2019@chinatax.gov.cn。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放棄聲明或者發送確認參加面試電子郵件後、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四、資格復審
請考生於2019年2月15日前(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復印件按照順序整理後。
郵寄到北京市海澱區羊坊店西路5號 國家稅務總局人事司調配處(郵編:100038,電話:010-63417298),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遞公司送達,郵件上請註明考生姓名、用人司局和職位代碼):
(壹)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至同頁)、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二)公***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三)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四)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五)報考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註明培養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復印件。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壹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上述郵寄材料收件後不再退還,請勿郵寄原件。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五、現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於2019年3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的地點為:北京市海澱區羊坊店西路5號 國家稅務總局信訪接待室。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公務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