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溫哥華、韓國平昌、奧地利薩爾茨堡。溫哥華獲得了2010年冬季奧運會的主辦權。
為了爭取2010年冬季奧運會的主辦權,加拿大有三個城市角逐提名為代表該國的候選城市,分別是魁北克城(角逐2002年主辦權的落選城市之壹)、卡爾加裏(1988年的主辦城市)和溫哥華。
在1998年11月21日舉行的第壹輪投票中,溫哥華-惠斯勒區獲得了26票,魁城獲得了25票,而得票最低(21票)的卡爾加裏則被淘汰。在同年12月3日舉行的第二輪投票中,溫哥華以40票比32票擊敗魁城,成為代表加拿大的候選城市,而溫哥華亦開始準備與其他國際城市爭取最後的主辦權。
經過了發生於冬季奧運的2002年主辦權投票中的賄賂醜聞,國際奧委會為下壹屆投票更改了許多關於投票過程的章程,並於2002年10月24日創立了評審委員會。在為2008年夏季奧運主辦權投票之前,參加競爭的主辦城市常常會包機邀請奧委會委員到其城市,並隨其遊覽,以及提供當地的禮物。
缺乏監督的結果就引起了許多賄選的指責。國際奧委會在輿論壓逼下將投票的章程嚴謹化,把焦點集中在審核主辦城市的技術方面是否達到要求。奧委委員將各城市特點作為分析報告,並將意見轉上奧委會。主辦城市的投票申請於2003年1月提交,審核方面則在2003年5月前結束,並隨後提交出結論報告。
溫哥華的居民在壹個公民投票中被問到如果溫哥華成功中標,他們是否願意接受作為主辦城市的居民所需負擔的責任。結果顯示64%的居民表示接受,是同類型的公民投票第壹次獲得成功。鄰近美國華盛頓州的州議會以及時任州長駱家輝亦通過了壹項決議表示支持溫哥華的競選,並將之送交國際奧委會。
國際奧委會於2003年2月公布最後的挑選名單,當中包括溫哥華及另外兩國的候選城市:韓國的平昌和奧地利的薩爾茨堡。主辦權在同年7月2日於捷克布拉格舉行的第115屆國際奧委會會議中由投票取決。
在第壹輪投票中,平昌郡取得了最高票數,而得票最低的薩爾茨堡則被淘汰。在第二輪投票中,絕大部分投票給薩爾茨堡的委員都將其選票投給了溫哥華,溫哥華因此獲得了2010年冬季奧運會的主辦權。
多倫多曾於2001年代表加拿大角逐2008年夏季奧運的主辦權。由於奧運會的主辦權通常由各大洲之間輪替,如果多倫多當年成功中標,溫哥華幾乎肯定沒有機會獲得2010年冬季奧運的主辦權,而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當時亦因此拒絕表態支持多倫多的競選。多倫多最終敗於北京。
溫哥華是歷屆冬季奧運會主辦城市之中的首個沿岸城市(而2014年冬季奧運會的主辦城市索契將會是第二個)、冬季平均氣溫最高的城市(而2014年冬季奧運會的主辦城市索契則更高)、以及都會區人口最多的城市。(2006年主辦城市都靈的市內人口較溫哥華市多,但都會區人口卻少於溫哥華。)
參賽國家及地區
2010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有82個國家或地區參與,當中開曼群島、哥倫比亞、加納、黑山、巴基斯坦、秘魯和塞爾維亞均是首次參賽,而缺席上屆賽事的墨西哥、牙買加及摩洛哥均再次參賽。
歐洲國家盧森堡本派出兩位運動員參賽,但由於其中壹人賽事受傷,另壹代表未能在開幕式前報名,均無緣是屆冬季奧運。
另外,包括哥斯達黎加、肯尼亞、馬達加斯加、泰國、美屬維爾京群島以及委內瑞拉等上屆的參賽國家也未有派出運動員參與今屆的任何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