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1、以關心家庭生活、收入狀況為由介紹高薪工作,先將群眾騙至當地,再進行洗腦,被發展成為下線後,再以同樣的手段欺騙發展其他群眾;
2、壹般傳銷多為要求每人發展下線越多越好。而此“五級三進制”傳銷則規定每人只能發展2-3名下線,便於控制下線;
3、產品不得買賣,只能自用,大力宣傳銷售模式;
4、被發展的下線要求入會時必須接受“五級三進制”銷售模式購買產品,必須交納現金,以統壹保管以防散失的理由不給收據,難以從銀行帳戶途徑追查資金流向;
5、入會會員的投資壹般為33500元,能獲得的提成僅為自己購買產品的提成6400元以及自己發展的2-3名下線的提成4000元,而間接下線的提成僅為補助1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壹)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