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腐敗,主要是指利用學術權力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學術腐敗是在壹種相當寬泛的意義上就學術文化界和高等教育界存在的學風問題與學術弊端而言的。具體體現在利用學術資源謀取非正當利益或者利用不正當資源謀取學術利益,如權學交易、錢學交易、學色交易等。
主要表現:
以行賄或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得科研經費、獎項等。
侵吞、挪用科研經費。
學術腐敗
利用學者身分為商家做虛假宣傳。
利用手中權力獲得名不副實的學位、證書等。
利用手中權力獲得更多學術成果,如在自己沒有貢獻的論文上署名,拉幫結派、打擊異已等。
偽造簡歷,包括偽造論文記錄、科研成果、學術頭銜、所獲獎項等。
偽造實驗結果、偽造數據、故意忽略對自己不利的事實。
抄襲、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包括抄論文、抄學術著作、以“翻譯”為“著作”等等。
壹稿多投,或低技術含量重復別人或自己的成果。
不恰當的誇大自己的成果、學術經歷等。
包庇支持造假者。
大學和科研機構:
以內部“調查”刻意掩蓋醜聞。
醜化舉報人,以轉移公眾的視線。
學術會議、期刊
利用學者急於發表論文的心態收取高額版面費。
不按正常學術慣例來審稿或不審稿。
直接或間接要求作者引用本會議、期刊的文章來增加引用率,以達到提高影響因子的作用。
因利益相關或私人交情,編輯對學術不端的舉報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