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日本發現的水俁病是汞中毒。水俁病是汞引起的環境公害病,因上世紀50年代首先發生於日本水俁灣附近的漁村而得名,患者通常會出現手足麻痹、步行困難等癥狀,他們甚至還會痙攣、神經錯亂。
這種病癥的原因是在當地工業排放的廢水中含有大量的汞,而汞的化合物經食物鏈進入了人體,從而引發疾病。
擴展資料:
在1956年確認日本氮肥公司的排汙為病源之後,日本政府毫無作為,以至於該公司肆無忌憚地繼續排汙12年,直到1968年為止。
後來,46名受害者聯合向日本最高法院起訴日本政府在水俁病事件中的無作為,並在2004年獲得勝訴。法院判決認為日本政府在1956年知道水俁病病因後應當立即責令汙染企業停止侵害,但直到12年後政府才做出決定,為此,日本政府應當對未能及時做出決定而導致水俁病傷害範圍擴大而承擔行政責任。
人民網——水俁病正式確認62周年 日本水俁市舉行紀念儀式
百度百科——日本水俁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