糕點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以下生產設備:
1、粉體攪拌設備(如和面機、打蛋器);
2、成型設施(如月餅成型機、桃酥機、蛋糕成型機、糕點機、印象等。);
3.熟食設備(如烤箱、油炸鍋、蒸鍋);
4.包裝設施(如包裝機)。
二、生產許可流程:
1,申請單位或個人根據自己申請的項目,到市衛生局衛生監督管理所衛生許可受理處領取申請表。
2.申請單位或個人應按要求填寫上述申請表中準備的材料。
3.填寫表格後,向市衛生局提交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衛生許可受理處受理。
4.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衛生許可受理處收到衛生行政許可申請後,進行申請登記、受理和審查,給予“受理”、“補正申請”或“不予受理”的答復。
5、衛生行政許可的審查和決定。(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衛生許可受理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6、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遷移場地,另設廠房或車間,應按照《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市衛生局申請衛生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的工作。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