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旗是指清代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出自《兒女英雄傳》第十七回。
謂隸屬旗籍。《兒女英雄傳》第十七回:“﹝ 尹其明 ﹞合壹位在旗的 安學海 安二老爺 ,是個至交朋友。”參見“ 八旗制度 ”。
清代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滿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獵為業,每年到采捕季節,以氏族或村寨為單位,由有名望的人當首領,十人或三十余人不等結伴入山,這種以血緣和地緣為單位進行集體狩獵的組織形式,稱為牛錄制。
其制規定:“凡遇行師出獵,不論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滿洲人出獵開圍之際,各出箭壹枝,十人中立壹總領,屬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許錯亂,此總領呼為牛錄額真(牛錄意為大箭;額真,亦稱厄真,意為主)。”
擴展資料:
滿人口中的整旗
正黃旗中的“正”字屬誤讀。本應作“整黃旗”、“整紅旗”、“整白旗”、“整藍旗”。
戶籍制度。清制,凡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及上三旗、下五旗包衣成員皆隸旗籍。就旗人與民人相對而言,旗人均屬旗籍。就旗人內部而言,每個旗人則各有自己的旗籍, 不得混淆。實際上,旗人的旗籍***分四十八種,即每壹旗色下的旗人有六種旗籍。
如正白旗,分為正白旗滿洲籍、正白旗蒙古籍、正白旗漢軍籍、正白旗包衣滿洲籍、正白旗包衣蒙古籍、正白旗包衣漢軍籍。其余七旗與此相同。每個旗人的具體旗籍,標誌著他的身份地位和入旗前的民族成分,是其戶籍與族籍的統壹體。
其是漢軍、包衣漢軍與滿洲的旗籍界限極嚴,不得絲毫混淆,凡漢軍、包衣漢軍旗人誤稱或故稱滿洲旗籍者,概照冒籍例懲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在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