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登記的註冊資本信息可以通過增資擴股進行變更,可以重新劃分出資比例;
2.超過註冊資本的部分可列為公司向股東借款,計入其他應付款。
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3萬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65438+萬元、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元的限制;公司設立時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初始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超過註冊資本的部分,可以認為是公司向股東借的錢,利息需要在當時償還給股東,還有資本金。
1.工商登記的註冊資本信息可以通過增資擴股進行變更,可以重新劃分出資比例;
2.超過註冊資本的部分可列為公司向股東借款,計入其他應付款。
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3萬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65438+萬元、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元的限制;公司設立時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初始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超過註冊資本的部分,可以認為是公司向股東借的錢,利息需要在當時償還給股東,還有資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