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須取得全日制大專文憑;在海外取得學位,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取得外國(地區)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申請人包括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
3.申請時必須在寧波工作創業;
4.在寧波首次購買家庭唯壹住房;
5.按規定享受購房總價2%的購房補貼,最高8萬元;
6.購房補貼的計算依據為契稅發票中不含稅的應納稅額;
7.適用對象購買日期在2012年8月18日(含)之後;
8.畢業時間在購買時間前10年以內;
9.補貼額度繼續優化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
購房稅費:
1,契稅:根據購買面積和是否首套確定稅率;
2.增值稅:購買後不到兩年出售房產的,需繳納增值稅;
3.個人所得稅:賣方在出售房產時需要繳納,計算依據為房產成交價與原價的差額;
4.印花稅:按合同金額的壹定比例繳納;
5.土地增值稅:賣方在房產增值部分需要繳納的稅。
6.維修基金:購房時同時繳納,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
7.物業管理費:買房後需要定期繳納的物業管理費。
綜上,寧波市購房契稅補貼適用於近10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首次購房可享受最高8萬元的補貼,不超過購房總價的2%。以稅為基礎計算契稅發票金額,購買時間必須在2065,438+08年8月65,438+02之後。
法律依據:
寧波市人才安居實施辦法
第五條
人才住住房有兩種方式:貨幣補貼和實物分配。貨幣補貼包括安置補貼、住房補貼和生活補貼。物理配置包括為人才提供租賃和銷售型住房,物理配置根據住房收集情況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