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假冒偽劣商品罪的法律依據:
1.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條規定,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 生產、銷售的假冒偽劣商品如果是食品,並且足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 如果造成消費者死亡或者造成嚴重傷害的,依法追究生產、銷售者的刑事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判處死刑。
綜上所述,對於假冒偽劣商品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銷售金額的大小來確定,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可處以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銷售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可處以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銷售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可處以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