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人和中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的學術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和可通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必須在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入學資格無效;
2.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位的人員;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滿兩年(畢業至錄取當年9月1)及以上,本科畢業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的人員, 並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須有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本人報考本科八門以上課程的證明,其中外語成績壹門,理工科成績壹門),須以本科畢業生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的人不能跨專業報考。相關學科(門類)和專業(領域)的要求詳見招生目錄。
4.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研究生報名前必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第十五條申請人參加國家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其申請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壹)報名參加法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非法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四條中的要求(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後,經過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不得出具八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的成績)。
2.高校所學專業不合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自學考試法學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四條中的要求(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後,經過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不得出具八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的成績)。
2.高校法學專業(僅限法學專業畢業生[代碼:0301]、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自學考試法學專業畢業生可報考)。
(3)報讀工商管理碩士(125100)、管理碩士(1252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1)、項目管理(12566)。
1.符合第十四條第(壹)、(二)、(三)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並經過5年及以上學習,達到與學士學位同等學力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符合第十四條中的要求。
(五)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代碼以1051開頭)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第14條的要求;
2.符合醫師資格條件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生;
3.符合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聘條件(已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得報考)。
第十六條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四條第(壹)、(二)、(三)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成為業務骨幹,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並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在本單位聘用;或者取得碩士、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過硬。經候選人所在單位同意,並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在該單位聘用。這類考生需要到各院系研究生部進行資格審查後才能現場確認,通過後才能報名確認。
3.2020年我校單獨考試招生的專業為刑法檢察專業方向(030104)和經濟法知識產權法方向(030107),其他專業不招收單獨考試考生。單獨考試考生錄取類型均為學歷學位導向就業。
第十七條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生,必須符合國家和教育部的招生規定。
第十八條。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免試升本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符合條件的學生(含“研究生教育集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教師培養計劃”晉升的學生),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讀研究生信息公開和管理服務系統”(網址:/tm)填報誌願,參加接收單位復試。免試招生的錄取辦法請參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各部門招生簡章。未按規定日期落實接收單位的學生,不再保留免試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當年的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