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種類有:法醫鑒定、物證類鑒定、聲像資料類鑒定、產品質量司法鑒定、計算機司法鑒定、環境監測司法鑒定、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司法會計鑒定、知識產權司法鑒定、稅務司法鑒定、農業司法鑒定、資產評估司法鑒定、建築工程司法鑒定、槍彈痕跡司法鑒定。
司法鑒定的作用是什麽?
司法鑒定的實施主體是法定鑒定人,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所以說,鑒定人是否做到中立,是否能保證鑒定意見的科學、客觀、權威,往往左右著訴訟的結果,影響到整個訴訟是否公正。如何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人處於中立地位,使鑒定活動得到百姓的信賴,是壹個重要而緊迫的課題。早在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為此作出了《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的框架,賦予司法行政機關統壹管理的職能。
司法鑒定人必須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性知識對訴訟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判斷,並提出準確的鑒定意見。這就要求切實提高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執法能力和水平;切實加大職業道德、專業技能和司法行政的管理水平。目前,司法鑒定為實現公正司法、提升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社會奠定了法制基礎。同時又為服務民生、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它的作用已得到越來越人們的認可。
司法鑒定的重要性有哪些?
1、司法鑒定結論是法定證據的壹種類型,必須經過審查判斷、查證屬實以後,才能在偵查、審判中加以運用。
2、司法鑒定結論作為確定事實的法定證據,對訴訟、仲裁、行政執法等公正性起著重要乃至決定性作用。
3、司法鑒定機構是司法鑒定活動的具體組織者和執業平臺,直接影響著司法鑒定結論是否客觀、準確,影響著司法公正能否順利實現。
4、我們應充分認識司法鑒定結論的證據作用,明確司法鑒定結論的審查方式及審查內容。
在訴訟活動中,無論是民事糾紛,還是刑事案件,司法鑒定對罪與非罪、罪重與罪輕、此罪與彼罪、傷殘程度認定、有無因果關系等問題的鑒別和判斷,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