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商標的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標的使用方式有哪些?

小康為妳解答: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使用期間,變更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使用,是指商標的商業使用,包括在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使用商標,或者在廣告、展覽等商業活動中使用商標以標識商品的來源。其表現形式如下:

以直接粘貼、雕刻、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加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和標簽上,或者在商品附加標誌、產品說明書、小冊子和價目表上使用;

商標用於與商品銷售有關的交易單據,包括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證等;

商標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使用,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上刊登,以及利用廣告牌、郵件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對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

在展覽會和博覽會上使用商標,包括在展覽會和博覽會上使用商標提供的印刷材料和其他材料;

符合法律要求的其他商標使用形式。

需要註意的是,除上述商標使用形式外,需要在海外提供使用聲明的國家對使用證據有特殊要求,如:

在提供美國使用聲明的情況下,媒體報道由於屬於第三方,不能視為申請人主動使用,不能表明申請人真實的使用意圖,因此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展覽圖片、宣傳冊等。只有清楚地反映了帶有商標的商品圖片/商品包裝圖片,才能被視為有效使用商品商標的證據。

另壹個典型案例是,在菲律賓,提供使用聲明時必須寫明當地商店的名稱和地址,以表明商標的真實使用情況。

只有在規範商標使用和形式的前提下,才能保證商標的正常使用,維護商標的有效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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