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法庭的運作方式涵蓋了從立案到判決的全過程,包括在線提交起訴材料、電子送達、在線調解、遠程視頻庭審、電子證據交換以及在線宣判等環節。這種方式極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率,減少了當事人和法院的時間和經濟成本,特別是對於那些責任清晰、爭議不大或者當事人因地理距離、身體狀況等原因不便親自到場的案件尤為適用。
互聯網法庭的使用還強調了易用性和安全性,通常采用“預約碼+手機號碼”的登錄方式,確保只有合法的參與者才能接入庭審系統。法官和書記員通過系統進行案件管理和庭審安排,保障了審判流程的規範和透明。
綜上所述,互聯網法庭是壹種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司法服務的創新模式,旨在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在線司法解決途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六條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人民法院對於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當事人,應當為他們翻譯。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雜居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通用的語言進行審訊,用當地通用的文字發布判決書、布告和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