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是在青島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入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的企業;
2.報告年度上年軟件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6543.8+0億元、5000萬元、6543.8+0億元。軟件業務收入統計口徑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執行;
3.報告年度上壹年度軟件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30%。
其他相關要求按照《關於印發〈青島市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青規〔2022〕2號)及年度申報通知執行。
1.申請人是在青島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入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的企業;
2.報告年度上年軟件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6543.8+0億元、5000萬元、6543.8+0億元。軟件業務收入統計口徑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執行;
3.報告年度上壹年度軟件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30%。
其他相關要求按照《關於印發〈青島市加快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青規〔2022〕2號)及年度申報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