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他人超生孩子戶口上在我的名下”的情況,是否出現問題應該以落戶時是否按照正規程序辦理有關,若存在不合法流程,則對孩子戶口會造成影響。
直系親屬之間的關系落戶包括: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遷移;
夫妻之間的遷移;
(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遷移
公婆與兒媳之間或者嶽父母與女婿之間的遷移。
非直系親屬戶口落戶:
非直系親屬戶口落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要經公安派出所批準後,辦理入戶手續。具體手續如下:
房屋產權人或者承租人同意;
遷(移)入後不造成住房困難(按照遷移時本市城鎮住房解困標準)。
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遷出證明,拿原戶口本、身份證、遷出證明到妳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