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是壹個英文單詞,可以翻譯為“標記;記號;痕跡;作記號”等意思,所以“mark壹下”的意思就是標記壹下。
mark 英[mɑ?k],美[mɑ?rk]。
v:做記號; 做標記; 留下痕跡; 弄汙; 使有汙點; 標明方位; 標示。
n:汙點; 汙漬; 斑點; 疤痕; (人或動物身上有助於識別的)斑點,色斑; 符號; 記號。(顯示質量、所有者等的)標記。
例句:Mark has two children to support from his first marriage。馬克得扶養他第壹次婚姻生的兩個孩子。
第三人稱單數:marks,復數:marks,現在分詞:marking,過去式。marked,過去分詞:marked 。
mark用法介紹:
mark可用作名詞,作“名聲,印象,影響”解,可與物主代詞連用,但不能與冠詞a或the連用。mark作“分數,等級符號”解時,指某壹學科的分數或用字母表示的等級,常與for〔in〕搭配,表示“得分”動詞常用get〔gain〕。
mark用作不可數名詞時,作“名聲,印象,影響”解,可與物主代詞連用,但不能與冠詞a或the連用。
mark既可用作及物動詞,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用作及物動詞時,可接名詞、代詞、疑問詞從句作賓語,也可接以形容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可用於被動結構。用作不及物動詞時,主動形式有時含有被動意義。
例如:They have got a pile of exam papers to mark。他們有壹大堆試卷要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