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本區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活動,並正常運行5年以上;
(二)符合國家、省、市的產業、環保、質量、醫療衛生、教育、安全生產等政策,列入國家強制監督管理範圍的應取得相應證照;
(三)具備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體系和測量管理體系,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並有效運行,質量管理成績顯著,自主創新能力、品牌戰略實施能力、市場競爭力等處於國內或同行業領先地位;
(四)具有傑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其中,企業或盈利性組織的經營規模、年利稅額、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在近3年(取平均值)位居區內同行業前列;非盈利性組織,其社會貢獻位於行業前列,並獲得主管部門或區行業協會推薦;
(五)品牌優勢突出,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近3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教育等事故,沒有因違反質量監督、知識產權、勞動保障、環保、安全生產、工程建設、衛生計生、教育管理、稅收、統計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且申報時沒有欠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