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工礦商貿、八大行業,主要指煉鐵、煉鋼、黑色金屬鑄造、鋼鐵壓延、鐵合金冶煉等企業。
第壹,冶金
冶金企業有以下七個環節之壹:
1.球團:粉礦壓塊的重要方法之壹。先將粉礦加入適量的水和粘結劑,制成粘度均勻、強度足夠的生球(卷成元宵那樣的小球)。幹燥和預熱後,在氧化氣氛中焙燒,使生球團聚並制成小球。
2.燒結:將各種粉狀含鐵原料與適量的燃料和熔劑混合,加入適量的水,混合造球後使物料在燒結設備上發生壹系列物理化學變化,將礦粉顆粒粘結成塊的過程。
3.煉鐵:指用高爐法、直接還原法、熔融還原法從礦石等含鐵化合物中還原鐵的生產過程。可分為高爐煉鐵和非高爐煉鐵。
4.煉鋼:指利用不同來源的氧氣(如空氣和氧氣)氧化爐料中所含雜質(主要是生鐵)的金屬提純過程,稱為煉鋼活動。煉鋼主要有轉爐、電爐、平爐煉鋼。
5.鋼材壓延:是指通過熱軋、冷加工、鍛造、擠壓等塑性加工,使連鑄鋼坯、鑄錠發生塑性變形,制成具有壹定形狀和尺寸的鋼材的生產活動。
6.鐵合金冶煉:指由鐵和壹種或多種其他金屬或非金屬元素組成的合金生產活動。
7.錳冶煉:分為高爐冶煉和電爐冶煉。壹般采用1000立方米以下的高爐,設備和生產工藝與煉鐵高爐基本相同。
第二,有色
主要是有色金屬冶煉、有色金屬合金制造、有色金屬鑄造、有色金屬壓延等企業。
狹義的有色金屬,也稱有色金屬,是除鐵、錳、鉻以外的所有金屬的總稱。廣義的有色金屬還包括有色合金。有色合金是壹種以有色金屬為基體(通常超過50%)並添加壹種或幾種其他元素的合金。
有色金屬工業主要是:
1.普通有色金屬冶煉,是指通過焙燒、熔煉、精煉、電解或者其他方法,從有色金屬礦山等有色金屬原料和廢雜金屬材料中提取普通有色金屬的生產活動。
(1)銅冶煉是指從銅精礦、廢銅料等礦山原料中冶煉、精煉、電解銅的生產活動。
(二)煉鋁,是指通過焙燒、熔煉、電解、鑄造、熔煉廢鋁料,從鋁礦原料中提煉鋁的生產活動。
(3)鉛鋅冶煉
(4)鎳和鈷冶煉
(5)錫冶煉
(6)銻冶煉
(7)鎂冶煉
(8)其他常用有色金屬冶煉
2.貴金屬冶煉
指金、銀和鉑族金屬的提煉活動。
(1)黃金冶煉是指從金精礦(塊)礦、陽極泥(冶煉其他有色金屬時回收的陽極泥含金)和廢黃金中提取黃金的生產活動。
(二)銀冶煉,是指從銀精礦(塊)礦、陽極泥(冶煉其他有色金屬時回收的陽極泥含銀)和廢銀中提取銀的生產活動。
(三)其他貴金屬冶煉
3.稀有稀土金屬冶煉是指鎢、鉬、稀有輕金屬、稀有高熔點金屬、稀有稀散金屬、稀有稀土金屬及其他稀有稀有稀土金屬的冶煉。但不包括釷、鈾等放射性金屬的冶煉和加工。
4.有色金屬合金制造是指以有色金屬為基礎,添加壹種或幾種其他元素的有色合金的生產活動。
5.有色金屬壓延
(1)普通有色金屬壓延加工是指銅及銅合金、鋁及鋁合金等普通有色金屬的生產活動。
(二)貴金屬壓延,是指對金、銀、鉑族等貴金屬進行壓延、拉絲或擠壓的生產活動。
(3)稀有稀土金屬壓延是指對鎢、鉬、鉭等稀有金屬材料的加工。
第三,建築材料
建材企業主要是指從事水泥、水泥制品、玻璃(玻璃纖維)、墻體材料、陶瓷、耐火材料、石墨等非金屬礦物制品生產加工的企業。
41.機器
機械工業是指從事金屬制品、通用設備制造、專用設備制造、交通運輸設備制造、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設備、計算機及電子設備制造、儀器儀表和辦公機械制造的機械生產經營單位。
動詞 (verb的縮寫)輕工業
輕工業是指從事制漿造紙、日用機械、日用矽酸鹽、日用化工、食品飲料、塑料制品、皮革毛皮及制品、服裝、鞋帽、工藝美術品、地毯、玩具、日用五金、日用精鋁制品、工具及建築五金制品、家用電器、文教用品、體育用品、家具、日用雜品、秤、竹、藤、棕櫚草制品等輕工業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
六、紡織
紡織是涉及棉紡、絲綢加工、麻紡、毛紡和化纖相關業務的企業。其種類有棉紡、絲綢加工、麻紡、毛紡和化纖,或針織、織造和非織造。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
七、煙草
煙草行業是指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從事煙草制品、煙草機械和煙用輔料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場所。
八、商業和貿易
商貿業是指流通業(倉儲運輸、信息業、批發零售業等。)以及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餐飲住宿業等生產經營單位和服務場所。
安全生產的定義所謂“安全生產”,是指為了避免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證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而采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的相關活動。
“安全生產”在《辭海》中解釋為在生產過程中防止人身和設備事故,形成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的壹系列措施和活動。
《中國大百科全書》將“安全生產”解釋為旨在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的方針,也是企業管理必須遵循的原則,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的工傷和職業病,確保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後者把安全生產解釋為企業生產的方針、原則和要求,前者把它解釋為企業生產的壹系列措施和活動。按照現代系統安全工程的觀點,以上解釋只表達了壹個方面,不夠全面。
概括地說,安全生產是指采取壹系列措施,保證生產過程在規定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不發生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從而保證人員、設備、設施的安全健康不受損害,環境不受破壞,使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壹種狀態。
“安全生產”的概念壹般是指在社會生產活動中,通過人、機、物、環境、方法的和諧運行,使生產過程中的各種潛在事故風險和傷害因素始終處於有效控制之下,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得到有效保護。也就是說,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證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設備、設施不受損害,環境不受破壞。
安全生產是安全與生產的統壹,其目的是安全地促進生產,而生產必須是安全的。做好安全工作,改善勞動條件,可以調動員工的生產積極性;減少工人的傷亡,可以減少勞動力的流失;減少財產損失可以增加企業的效益,無疑會促進生產的發展;而生產必須是安全的,因為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沒有安全,生產就無法進行。
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我國“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和安全法規,由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對各級安全生產負責的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組成部分,是企業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核心。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都重視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認真貫徹黨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使工傷事故和職業病減少。反之,責任就會不清,人們就會推卸責任,使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無人負責,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就會不斷發生。
安全生產事關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歷來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黨的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針。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確立了“安全發展”的指導方針。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堅決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頻發、加強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國務院116常務會議強調標本兼治,明確12治本之策。1月底在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發表了重要講話,提出了近期要重點抓好的10項工作。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用大篇幅闡述了安全生產問題,再次表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做好國內外安全生產工作的堅強決心。《國民和社會發展第十壹個五年規劃綱要》將安全生產列為專門章節,並提出了兩項重要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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