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起訴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投訴,了解對方基本註冊信息(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等。).可以自己寫,也可以請律師代寫;並按對方人數復印;
2.準備好證據,包括妳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與對方的糾紛中所有對妳有利的證據及復印件,以及其他可能對妳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
3、帶來訴訟費;去法院立案。
二、法律人提起訴訟帶什麽材料?
1,起訴書副本壹份,按被告人數復印壹份。起訴書的原件和副本都必須與原件壹起提供。如果原告是個人,必須在“有形人”壹欄簽名。原告是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人數提供復印件(份)。包括以下證據:
(1)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二)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民事法律關系的證據;
(三)證明原告投訴的事實和理由存在的證據;
(四)能夠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其他證據。
3、原、被告的身份:
(1)原告為個人的,必要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原告戶籍證明;被告是個人的,提供其戶籍證明或暫住證;
(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被告是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
4.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提交1份授權明確的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應當提交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和接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函件、律師證復印件。
第三,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1.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商業登記證等材料。
(2)證明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借條等。)、收發憑證、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無誤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4.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我院提出減、緩、免的書面申請。如果他們逾期不預繳或書面申請緩繳、緩繳、免繳未獲批準,我院將裁定自動撤訴。
6.立案後,法院會安排案件的審理,當事人要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結案後在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以上是問題“自然人起訴公司需要哪些材料?”這個問題的簡單回答。起訴法人,需要寫起訴狀,準備起訴法人的相關證據材料,攜帶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