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如下:
bring in掙得,對…作出裁決,引入(話題),使投產
Each sale brought in $8、每筆買賣賺8美元。
bring in a good salary掙高薪
bring(sb.)in guilty(not guilty)宣判(某人)有罪(無罪)
詞語用法
v.(動詞)
1、bring最基本的意思是“將人或物帶至講話人或聽話人所在之處”,是及物動詞,可接表示人、物或抽象事物的名詞或代詞作賓語,也可接雙賓語,其間接賓語可以由介詞to引出,但不能用for,用for時表示“為某人帶來…”。
2、bring可用作使役動詞,表示“促使,說服”,常跟反身代詞作賓語,也可跟形容詞、以動詞不定式的復合結構或介詞短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
3、bring作“引起”解時,可接以現在分詞、過去分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