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是福建首家完全公司化發展模式的律師事務所,是福建律師的壹次偉大創新和勇敢探索。與傳統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和個體律師事務所相比,公司化發展模式的律師事務所具有許多顯著的優勢。律師事務所下設房地產與建築法律部、公司與合同法部、刑法部、侵權賠償與婚姻家庭法律部、海事與保險法律部、醫療與知識產權法律部。每個法律事務部由壹名或兩名首席律師領導,並由幾名項目律師和律師助理組成。每個部門都建立了完整規範的法律服務標準和流程,有能力為客戶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務。我們事務所尤其擅長房地產、建築工程、公司和刑事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