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買房可以只寫壹方名字嗎
買房子可以寫夫妻壹方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壹方婚前以自己的財產購買或者婚後以自己婚前財產購買並且自己還貸屬於該壹方財產。如果是夫妻壹方父母出全款購買屬於該付款人子女壹方。如果是夫妻***同財產購買,但寫壹方名字也屬於夫妻***同財產。
根據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買房征信看誰的
夫妻雙方***同買房的話,雙方的征信其實銀行都是會查看的。不過銀行在審核的時候主要考量的還是主貸人的征信情況,所以建議夫妻雙方在買房的時候,應該選擇征信更好的那壹方來作為主貸人。而若是夫妻雙方征信都很好的話,那就可以任意選擇壹位來作為主貸人。但畢竟夫妻雙方的征信都會被銀行審查,所以有壹方征信不好的話,還是會影響到房貸的審批的。
就比方說,夫妻雙方有壹方征信記錄良好,但另壹方的征信報告上近期有多次逾期還款的記錄,那對於這種情況,銀行就是會懷疑家庭還款能力及信用度的,所以在放貸時就會比較謹慎。而若是有壹方的征信報告上出現了“連三累六”的情況的話,那無論另壹方的征信有多好,銀行都會拒絕申請。由此可見,征信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大家平時壹定要保持壹個良好的個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