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釋義 shì
①<;名>;事情。
②<;名>;特指戰事。
③<;名>;政治事務。
④<;動>;從事;做。
⑤<;動>;侍奉;服侍。
⑥<;量>;件;樣;種。
1)物有本末,事_①<;名>;事情。__有終始。
2)常有大度,不事_④<;動>;從事;做。__家人生產作業。
3)天下***立義帝,北面事_⑤<;動>;侍奉;服侍。__之。
2. 文言文事的意思◎ 事shì(形聲。從史,之省聲。史,掌管文書記錄。甲骨文中與“吏”同字。)
第壹、本義:官職。
事,職也。——《說文》
無功而受事,無爵而顯榮。——《韓非子·五蠹》
第二、引申為職守;政事;事務。
事,勤也。——《爾雅》
為政事庸力行務。——《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註:“在君為政,在臣為事。”
事蚤濟也。——《禮記·樂記》
事至佚而功。——《荀子·王霸》。註:“任也。”
陘山之事。——《戰國策·秦策》。註:“役也。”
公侯之事。——《詩·召南·采蘩》
王事多難。——《詩·小雅·出車》
趙太後新用事, 秦急攻之。——《戰國策·趙策》
余將告於蒞事者,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第三、職業。
舞陽侯樊噲者, 沛人也。以屠狗為事。——《史記》
第四、事情。
子入太廟,每事問。——《論語·八佾》
敏於事而慎於言。——《論語·學而》
事無大小悉以咨之。——諸葛亮《出師表》
天下之事有難易乎?——清· 彭端淑《為學壹首示子侄》
聞其師為弟子說前代事。——清· 周容《芋老人傳》
第五、事業 。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資治通鑒》
他日繼吾誌事,惟此生耳。——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第六、事故,事件。
延及孝文王、莊襄王,享國之日淺,國家無事。—— 漢· 賈誼《過秦論上》
而士大夫亦未嘗言兵,以為生事擾民,漸不可長。——宋· 蘇軾《教戰守》
第七、典故;故事。
汝來床前,為說稗官野史可喜可愕之事,聊資壹歡。——清· 袁枚《祭妹文》
第八 、情況,情形 。
論戰鬥之事,則縮頸而股栗。——宋· 蘇軾《教戰守》
(以下為動詞)
第九、侍奉;供奉 。
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唐· 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
第十、做,從事 。
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論語·顏淵》
居數月,漠然無所事。——清· 方苞《獄中雜記》
其遊惰不事者何能壹壹遵上之約束乎?——清· 洪亮吉《治平篇》
第十壹、使用;役使。
不事而自然謂之性。——《荀子·正名》。註:“事任使也。”
備承事也。——《國語·魯語下》
坐事國人過律。——《史記·傅靳蒯成傳》
尚安事客!——《信陵君竊符救趙》
第十二、奉行。
今管仲不務尊主明法,而事增寵益爵。——《韓非子》
第十三、治理;辦理。
齊、魏得地葆利,而詳事下吏。——《戰國策》
第十四、任用 。
是在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不能以尚賢事能為政也。——《墨子》
(以下為做量詞)
第十五、件;副 。
著我繡夾裙,事事四五通。——《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3. 描寫事物,事情的文言文明有奇巧人曰王叔遠,能以徑寸之木,為(wéi)宮室、器皿(mǐn)、人物,以至鳥獸、木石,罔(wǎng)不因勢象形,各具情態。
嘗貽(yí)余核舟壹,蓋大蘇泛赤壁雲。 舟首尾長約八分有(yòu)奇(jī),高可二黍(shǔ)許。
中軒敞(chǎng)者為艙(cāng),篛(ruò)(箬的通體字,箬竹之意)篷覆之。旁開小窗,左右各四,***八扇。
啟窗而觀,雕欄相望焉。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風徐來,水波不興(xīng)”,石青糝(san)之。
船頭坐三人,中峨冠(guān)而多髯(rán)者為東坡,佛印居右,魯直居左。蘇、黃***閱壹手卷。
東坡右手執卷端,左手撫魯直背。魯直左手執卷末,右手指卷,如有所語。
東坡現右足,魯直現左足,各微側,其兩膝相比者,各隱卷底衣褶(zhě)中。佛印絕類彌勒,袒胸露乳,矯首昂視,神情與蘇、黃不屬(zhǔ)。
臥右膝,詘(qū)右臂支船,而豎其左膝,左臂掛念珠倚之——珠可歷歷數也。 舟尾橫臥壹楫(jí)。
楫左右舟子各壹人。居右者椎(chuí)髻(jì)仰面,左手倚壹衡木,右手攀右趾,若嘯呼狀。
居左者右手執蒲葵扇,左手撫爐,爐上有壺,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 其船背稍夷,則題名其上,文曰:“天啟壬(rén)戌(xū)秋日,虞山王毅叔遠甫刻”,細若蚊足,鉤畫了了,其色墨。
又用篆(zhuàn)章壹,文曰“初平山人”,其色丹。 通計壹舟,為人五;為窗八;為篛篷,為楫,為爐,為壺,為手卷,為念珠各壹;對聯、題名並篆文,為字***三十有(yòu)四。
而計其長曾(zēng)不盈寸。蓋簡桃核修狹者為之。
嘻,技亦靈怪矣哉。
4. 文言文 事 的翻譯1官職: 事,職也。——《說文》
2仕宦。事通“仕”: 事宦
3職守;政事;事務: 事,勤也。——《爾雅》
4職業: 舞陽侯樊噲者, 沛人也。以屠狗為事。——《史記》
5事情: 事無大小悉以咨之。——諸葛亮《出師表》
6事業 :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資治通鑒》
7事故,事件: 延及孝文王、莊襄王,享國之日淺,國家無事。—— 漢· 賈誼《過秦論上》
8交媾、 *** : 房事不宜多
9典故;故事: 汝來床前,為說稗官野史可喜可愕之事,聊資壹歡。——清· 袁枚《祭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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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情形: 論戰鬥之事,則縮頸而股栗。——宋· 蘇軾《教戰守》
11侍奉;供奉: 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唐· 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
12做,從事: 居數月,漠然無所事。——清· 方苞《獄中雜記》
13使用;役使: 尚安事客!——《信陵君竊符救趙》
14奉行: 今管仲不務尊主明法,而事增寵益爵。——《韓非子》
15治理;辦理 : 齊、魏得地葆利,而詳事下吏。——《戰國策》
16任用 : 是在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不能以尚賢事能為政也。——《墨子》
17件;副 : 著我繡夾裙,事事四五通。——《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5. 寓言古事的文言文守株待兔 ( shǒu zhū dài tù )解 釋 比喻死守狹隘經驗,不知變通,或抱著僥幸心理妄想不勞而獲。
出 處 先秦·韓非《韓非子·五蠹》:“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也,觸柱折頸而死。”用 法 連動式;作賓語、定語;含貶義示 例 明·馮夢龍《古今小說·楊八老越國奇逢》:“妾聞治家以勤儉為本,~,豈是良圖?”近義詞 刻舟求劍、墨守成規反義詞 通達權變燈 謎 柳典 故宋國有個農夫正在田裏翻土。
突然,他看見有壹只野兔從旁邊的草叢裏慌慌張張地竄出來,壹頭撞在田邊的樹墩子上,便倒在那兒壹動也不動了。農民走過去壹看:兔子死了。
因為它奔跑的速度太快,把脖子都撞折(shé)了。農民高興極了,他壹點力氣沒花,就白撿了壹只又肥又大的野兔。
他心想;要是天天都能撿到野兔,日子就好過了。從此,他再也不肯出力氣種地了。
每天,他把鋤頭放在身邊,就躺在樹墩子跟前,等待著第二只、第三只野兔自己撞到這樹墩子上來。世上哪有那麽多便宜事啊。
農民當然沒有再撿到撞死的野兔,而他的田地卻荒蕪了。[提示]這是壹則膾炙人口的寓言故事。
兔子自己撞死在樹墩子上,這是生活中的偶然現象。宋國那個農夫卻把它誤認為是經常發生的必然現象,最後落得個田園荒蕪,壹無所獲。
不靠自己勤勤懇懇的勞動,而想靠碰好運過日子,是不會有好結果的。我們壹定不要做“守株待兔”式的蠢人。
[原文]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①,兔走觸株②,折頸而死。
因釋其耒而守株③,冀復得兔④。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⑤。
——《韓非子》[註釋]①株——露出地面的樹根和樹莖。②走——跑,逃跑。
③耒(lěi)——古代的壹種農具,形狀象木叉。④翼——希望。
⑤而身為宋國笑——而他自己卻被宋國人恥笑。掩耳盜鈴 ( yǎn ěr dào líng )解 釋 掩:遮蓋;盜:偷。
捂住自己的耳朵偷鈴鐺。比喻自己欺騙自己。
出 處 戰國·呂不韋《呂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鐘況然有聲。
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用 法 連動式;作謂語、定語、狀語;含貶義示 例 洪深《少奶奶的扇子》第四幕:“覺得可以保住自己的清高,豈非~?”近義詞 自欺欺人、弄巧成拙反義詞 開誠布公燈 謎 聆典 故從前,有壹個人很愚蠢又很自私,他還有壹個愛占便宜的壞毛病。
凡是 他喜歡的東西,總是想盡辦法把它弄到手,甚至去偷。有壹次,它看中了壹家大門上掛的鈴鐺。
這只門的鈴鐺制作得十分精致, 好看,聲音也很響亮。他想,怎麽樣才能弄到手呢?最後決定,偷,把它偷走。
他明明知道,只要用手去碰這個鈴鐺,就會"叮零叮零"地響起來。門鈴 壹響,耳朵就會聽到鈴鐺的響聲,有了響聲,就會被人發現了。
那可就得不 到鈴鐺了。那怎麽辦呢?他突然想出了壹個辦法。
他認為,門鈴壹響,耳朵就會聽見了 ,如果把自己的耳朵掩住,不是就聽不見了麽?於是,他自作聰明地采用這 個方法去偷門鈴。有壹天晚上,他借著月光,躡手躡腳地來到這家大門前。
他伸手 向上摘鈴鐺,但是,門鈴掛得太高了,怎麽也夠不著,他只好掃興地回來了。 回到家,他又想該怎麽辦呢?他想叫鄰居聾子壹起去偷鈴鐺,踩著他的肩膀就能夠摘到鈴鐺了。
可是又怕別人不幹,不和他壹起偷東西,只好自己踩著凳子摘鈴鐺吧。第二天晚上,他帶著凳子,又躡手躡腳地來到這家大門口。
他踩 著凳子,壹手掩住自己的耳朵,壹手摘這只鈴鐺。誰知他剛碰到鈴鐺,鈴鐺響了, 這家主人發覺後,就把他抓住了。
因為別人的耳朵並沒有被掩住,仍然能 夠聽到鈴鐺的響聲。出處:《呂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
以椎毀之,鐘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
解釋:掩:遮蔽,遮蓋;盜:偷。偷鈴鐺怕別人聽見而捂住自己的耳朵。
比喻自己欺騙自己,明明掩蓋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蓋。[提示]鐘聲是客觀存在,不因為妳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萬物也都是客觀存在,不因為妳閉上了眼睛就不復存在或者改變了形狀。
這則寓言故事雖然簡短,但卻形象而生動地闡明了壹條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對客觀存在的現實不正視、不研究,采取閉目塞聽的態度,這是自欺欺人,終究會自食苦果的。[原文]範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鐘者②。
欲負而走③,則鐘大不可負;以椎毀之④,鐘況然有音⑤。恐人間之而奪已也,遽掩其耳⑥。
——《呂氏春秋》[註釋]①範氏之亡也——範氏是春秋末期普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後,逃在齊國。亡,逃亡。
②鐘——古代的打擊樂器。③負——用背馱東西。
④椎(chuí)——槌子。⑤況(huàng)然——形容鐘聲。
⑥遽(jǜ)——急速。偷鈴鐺怕別人聽見而捂住自己的耳朵。
比喻自己欺騙自己,明明掩蓋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蓋。南轅北轍發音 nán yuán běi zhé釋疑: 想往南而車子卻向北行。
比喻行動和目的正好相反。出處: 《戰國策·魏策四》:“猶至楚而北行也。”
原文:魏王欲攻邯鄲,季梁諫曰:"今者臣來,見人於大行,方北面而持其駕,告臣曰:‘我欲之楚。'臣曰:‘君之楚,將奚為北面?'曰:‘吾馬良。
'曰:‘馬雖良,此非楚之路也。'曰:‘吾用多。
'臣曰:‘用。
6. 文言文事的意思事shì(形聲。
從史,之省聲。史,掌管文書記錄。
甲骨文中與“吏”同字。)第壹、本義:官職。
事,職也。——《說文》無功而受事,無爵而顯榮。
——《韓非子·五蠹》第二、引申為職守;政事;事務。事,勤也。
——《爾雅》余將告於蒞事者,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第三、職業。舞陽侯樊噲者, 沛人也。
以屠狗為事。——《史記》第四、事情。
子入太廟,每事問。——《論語·八佾》聞其師為弟子說前代事。
——清· 周容《芋老人傳》第五、事業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
——《資治通鑒》他日繼吾誌事,惟此生耳。——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第六、事故,事件。
延及孝文王、莊襄王,享國之日淺,國家無事。—— 漢· 賈誼《過秦論上》而士大夫亦未嘗言兵,以為生事擾民,漸不可長。
——宋· 蘇軾《教戰守》第七、典故;故事。汝來床前,為說稗官野史可喜可愕之事,聊資壹歡。
——清· 袁枚《祭妹文》第八 、情況,情形 。論戰鬥之事,則縮頸而股栗。
——宋· 蘇軾《教戰守》(動詞)第九、侍奉;供奉 。奉事循公姥,進止敢自專?——《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唐· 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第十、做,從事 。
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論語·顏淵》居數月,漠然無所事。
——清· 方苞《獄中雜記》其遊惰不事者何能壹壹遵上之約束乎?——清· 洪亮吉《治平篇》第十壹、使用;役使。不事而自然謂之性。
——《荀子·正名》。註:“事任使也。”
備承事也。——《國語·魯語下》第十二、奉行。
今管仲不務尊主明法,而事增寵益爵。——《韓非子》第十三、治理;辦理。
齊、魏得地葆利,而詳事下吏。——《戰國策》第十四、任用 。
是在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不能以尚賢事能為政也。——《墨子》(量詞)第十五、件;副 。
著我繡夾裙,事事四五通。——《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