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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18年12月19日印發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涉及的4件案例均為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的案件。這4件案例分別是陳某正當防衛案、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於海明正當防衛案、侯雨秋正當防衛案。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表示,近年來正當防衛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註,明確正當防衛的界限標準,回應民眾關切,是當前司法機關壹項突出和緊迫的任務。
此次最高檢發布指導性案例,旨在專門闡釋正當防衛的界限和把握標準,為檢察機關提供司法辦案參考。
擴展資料:
中國正當防衛案例的法律責任:
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針對防衛過當問題,對於尚未危及人身安全的,比如熟人、親屬之間發生的非法侵入住宅、壹定人身侵害行為,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但防衛行為的強度不具有必要性並致不法侵害人重傷、死亡的,屬於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構成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於海明正當防衛案和侯雨秋正當防衛案,針對的是特殊防衛問題,分別明確了“行兇”和“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認定標準。
人民網-最高檢發布正當防衛界限案例 昆山“反殺案”入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