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關系是指基於某種身份的社會關系,包括親屬、監護等關系。這些社會關系表現為民事法律關系和身份權利關系。
作者、發明人的署名權、發表權等具有身份權的知識產權內容屬於身份權。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婚姻自主權不是妻子、丈夫或婚姻的權利。
是每個公民享有的結婚離婚自由。所謂婚姻自由,其實是人身自由的主要內容,所以婚姻自主權不是身份權,而是人格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婚姻自主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壹百壹十壹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
第壹百壹十二條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系產生的人身權受法律保護。
第壹百壹十三條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同樣受法律保護。
第壹百壹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
第壹百壹十五條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為物權客體的,從其規定。
第壹百壹十六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其他人格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