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包頭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

包頭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壹生產力的作用,促進科學技術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第三條科教興市是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戰略。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發展科學技術和教育,堅持依靠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鼓勵科學探索、發明創造、技術創新、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壹切科技進步活動。

全社會應當尊重知識、人才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創造性勞動,保護知識產權。第四條本市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和科學技術自身發展的規律,改革和完善科學技術體制,建立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發展有效結合的機制。

積極開展國際國內科技交流與合作,鼓勵和促進科技合作與經濟合作相結合,拓寬我市與國內外科技界、產業界的合作領域。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支持科學技術協會和學術團體開展科學技術普及和學術交流等活動,團結廣大科學技術人員,促進科學技術發展。第二章科學技術管理第六條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制定科學技術發展的綱要、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各縣(區)、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全市科技發展綱要、規劃和計劃,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第七條市人民政府加強科學技術的宏觀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學技術進步保障體系,保障科學技術進步活動的健康發展。

市、旗(縣、區)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進步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

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的科學技術進步工作,並接受同級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的業務指導。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科學技術發展綱要、規劃和計劃,以及確立關系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全局的重大科學技術項目,應當經過充分的科學論證,實行科學決策的原則。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技術市場的管理、交易、中介和仲裁機構,促進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技術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

培育和發展科技人才市場,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動中介服務機構,為人才合理流動創造條件。第三章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第十條本市根據經濟建設和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合理布局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引導其調整組織結構,合理配置科學技術資源,建立現代科學技術研究開發體系。第十壹條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實行院(所)長負責制。

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享有研究開發、生產經營、經費使用、機構設置和人員聘用的自主權。按照國家規定,他們有權獲得知識產權,轉讓技術並獲得利益,生產和銷售試驗產品。第十二條本市重視和加強科學技術研究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研究開發機構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高技術研究、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項目、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和重點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研究。

技術開發研究機構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從事研究開發,實行技工貿或技農貿壹體化經營,向高新技術企業方向發展。

科技咨詢、信息服務和社會公益性研究開發機構應當逐步實行企業化管理或者有償服務。

農業科技研發機構要逐步按自然經濟區域設置,建立科研、教育、推廣和生產緊密結合的運行機制。第十三條本市鼓勵和支持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社會力量依法創辦民營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和各種所有制的民營科技企業。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民營科技企業的協調、指導、管理和服務。民營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在銀行貸款、項目申報、科技成果評定和技術職稱等方面享有與國有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同等的待遇,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四章科學技術工作者第十四條科學技術工作者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重要力量。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各種措施,制定優惠政策,提高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社會地位,穩定現有的科學技術隊伍,引進國內外各類科學技術人才,培養和造就各類科學技術人才,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