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如下: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保護管理辦法》以及涉密信息的等級和性質確定系統的密集按照分級。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系統的密級,按照分級保護要求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系統的密級。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對各機關、單位確定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規定如下:第十三條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權限。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壹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權限、授權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上級國家機關、單位需要確定國家秘密的,以所要執行的國家秘密的密級為依據確定密級。下級機關、單位認為本機關、單位有權決定秘密的,應當先采取保密措施,並立即報告上級機關、單位決定。沒有上級機關或者單位的,應當立即報送具有相應保密權限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者保密管理部門。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涉密信息系統存儲、處理信息的最高密級確定系統的密級,按照分級保護要求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
信息密級是對信息安全風險進行評估後劃分類別的壹種安全控制等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內部和公開五個級別。密集是指對具體信息安全技術與管理要求的總和,以支撐該系統在信息系統生命周期各階段的安全需求。
國家標準中詳細規定了涉密信息系統的密集分為6個等級,其中最低為安全保護壹級(簡稱“低”),最高為安全保護六級(簡稱“高”),其余還有較低、中等、較高等級。在判斷對於某個系統而言適用哪壹個密級時,需要綜合考慮上述因素。